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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档案管理流程

作者:大档家时间:2020-09-22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规定

一、新生档案集中管理

应届新生入学后应及时将高中档案邮寄或自带提交给分管辅导员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在就业指导中心的组织和安排下进行档案整理和清查工作,填报“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生档案材料清单”后以班级为单位捆扎送至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统一管理。

清查中如发现学生无高中档案,经学生多方查找仍无下落的,需由学生本人书写情况说明作为留存,单独建档后和班级档案材料一起提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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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校生档案调转手续

学生档案传递一般由就业指导中心送达或邮寄至档案接收单位,一般不允许学生本人转交档案接收单位或学生自己管理档案。

1、退学学生档案调转

因退学需调转档案的学生需持有效退学文件原件、本人身份证、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档案接收函至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学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2、转学学生档案调转

因转学需调转档案的学生需持有效转学文件原件、本人身份证、档案接收院校出具的档案接收函至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学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3、其他在校生档案政审

因考学或录用等原因接收单位需政审学生档案的,需持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至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调档手续,由就业指导中心依据调档函转寄学生档案。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学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4、应届毕业生档案调转

应届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中心依据毕业生派遣方案集中转递学籍档案。

5、档案滞留生档案调转

因其他原因档案滞留学校的学生,确认档案接收单位后需及时返校办理档案调转手续,需持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身份证和毕业证至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调转手续。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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